来自西南医科大学-王灵灵发布于:2025-10-28 23:34:46
重阳节从“祈福避祸”到“尊老敬老法定节日”的转变,本质上体现了社会文明从对个体生存风险的被动应对,升级为对群体价值的主动关怀,是文明内核从“生存需求”向“精神需求”的重要跨越。 这种进步主要体现在三个核心层面: 1. 从“个体自保”到“社会共担”:古代重阳节的登高、插茱萸等习俗,本质是个体或家庭为躲避灾祸、祈求平安的“自保行为”,关注的是“个体生存安全”;如今将其定为尊老敬老节日,是社会通过制度(法定)明确对老年群体的关怀责任,把“照顾老人”从家庭私事上升为社会共识,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集体担当。 2. 从“自然敬畏”到“人文尊重”:古人的祈福避祸,源于对自然规律、未知风险的敬畏,核心是“对自然力量的妥协”;而现代尊老敬老,核心是对“人的价值”的尊重——认可老年人的人生经验、社会贡献,关注其精神与生活需求,标志着文明从“以自然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更凸显人文关怀的温度。 3. 从“民俗习惯”到“制度保障”:重阳节从自发的民俗活动,变为国家法定的“老年节”(2012年起),意味着对“尊老”的价值认可从“道德倡导”升级为“制度约束”。这种转变让敬老行为有了更明确的社会导向和保障,避免了道德倡导的模糊性,也让老年群体的权益获得了更广泛的社会支持,是文明规范化、人性化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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