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理念:从“怜悯”到“赋能”
1. 看见“人”,而非“残疾”:首先要把他们看作是有独特个性、兴趣和潜力的儿童,残疾只是他们特征的一部分。他们的首要身份是“孩子”,然后才是“有残疾的孩子”。
2. 尊重与平等:他们享有与所有儿童同等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游戏权、发展权和被尊重的权利。关爱的出发点是平等,而非居高临下的施舍。
3. 潜能开发:相信每个孩子都有发展的无限可能。关爱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帮助他们实现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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