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民民主核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概括,本质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贯穿国家治理各环节,以下是核心要点梳理 :
1. 核心内涵: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其核心属性是“全过程的民主”,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它不是单一环节的民主,而是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流程,保障人民能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2. 关键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其重要制度载体,像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与履职,能让人民意志通过立法等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此外,协商民主是重要形式,基层民主是重要体现,共同构成了多元民主实现渠道。
3. 显著特征:一是主体广泛,不分民族、职业等,全体人民都是民主主体;二是内容真实,不止保障政治权利,还涵盖经济、文化、社会等多领域权利;三是管用高效,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共同富裕等民生目标落地。
4. 发展历程与意义:党自诞生就以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从革命时期的苏维埃政权、“三三制”政权,到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再到新时代的制度完善,逐步形成成熟体系。它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中国化新飞跃,也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方案,是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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