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青年参与”变成硬性制度,而不是活动点缀:
所有涉及教育、就业、住房、婚育、网络治理的政策草案,必须依法公开征求18–35岁青年意见,征集渠道下沉到县域,采纳情况逐条公示并说明理由;未履行此程序的,人大或上级行政机关不予通过或备案。让青年从“被代表”转为“必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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