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选举权,简而言之,就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或某些国家公职人员(如国家主席、政府首脑等)的权利。 它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选举权:公民有权利投票选择他人担任公职。 被选举权:公民有权利被提名为候选人,并通过选举担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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