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用户头像
来自西南医科大学-魏玉铭发布于:2025-10-03 15:59:42
公民选举权:民主制度的核心基石 公民选举权是宪法赋予成年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现代民主社会的“灵魂”,其本质是让普通民众拥有参与公共事务决策、选择国家治理者的权力,是“主权在民”原则的直接体现。 从权利属性看,它具有两大核心特征:一是普遍性,只要年满法定年龄(如我国为18周岁)、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无论性别、民族、职业、财产状况,都平等享有选举权;二是平等性,每个选民的投票权“一人一票、一票一值”,不存在因身份差异导致的权利加权或歧视。
点赞 (0) 回复
发布回复
点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