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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桂紫宸发布于:2025-10-01 00:07:17
我国公民选举,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直接体现,深深扎根于民主实践中。 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外,都平等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时,县乡两级实行直接选举,选民可直接投票选代表;省市全国三级为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代表选上一级代表,且均采用差额选举与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处更保障选民真实意愿表达。 从登记到投票,每一步都有规范流程,国库承担选举经费,杜绝外力干扰,让公民选举真正成为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民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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