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对公民选举权的立场,核心是以宪法和法律为保障,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确保权利的普遍性、平等性与真实性落地。 这一立场首先体现为权利的广泛覆盖,宪法明确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等差异,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均享有选举权,实践中超过99%的成年公民拥有该权利,外来务工者等群体的权利也受保障。 其次坚守平等核心原则,实行“一人一票、每票同值”,兼顾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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