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主义中,“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句话深刻揭示了人的本质属性。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这句话: 一、人的本质的现实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的、孤立的,而是具体的、现实的。这种现实性体现在人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与周围的人、事、物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联系构成了人的社会关系,而人的本质正是在这些社会关系中得以体现和塑造的。 二、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意味着人的身份、角色、价值等都是由其所处的社会关系决定的。这些社会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道德关系、宗教关系等。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身份和地位,这些角色和身份共同构成了人的完整本质。 三、人的本质的动态性 人的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制度的变革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人的社会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会反映在人的本质属性上,使得人的本质呈现出动态性和历史性。 四、人的本质的社会性 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即人是社会性动物,无法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人的生存、发展、价值实现等都需要在社会关系中进行和完成。因此,人的本质必然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和影响。 五、实践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的本质的根本属性。人在实践中与自然界、社会以及人自身发生关系,这些关系在实践中得以体现和发展。因此,要理解和考察人的本质,必须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深入到现实的社会关系中。 实例说明 以现代社会为例,一个人可能既是家庭中的成员,承担着家庭责任;又是职场上的员工,履行着工作职责;同时还是社会中的公民,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这些不同的社会角色和身份共同构成了这个人的本质属性。而这些角色和身份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他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中“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句话深刻揭示了人的本质属性及其与社会关系的紧密联系。它提醒我们,在理解和考察人的本质时,必须深入到现实的社会关系中,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全面、动态地把握人的本质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