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上海建桥学院-卢潘睿发布于:2026-01-14 14:18:05
这是一个非常核心的哲学问题。在辩证唯物主义中,所“唯”之 “物” ,并非指日常生活中某个具体的物体(如桌子、石头),而是一个高度抽象、概括的哲学范畴。 其最精准、最经典的定义由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给出: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来深入理解这个“物”: 一、 最根本的特性:客观实在性 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物质”概念唯一的特性。 1. “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指物质是独立于人的意识、精神而客观存在的。无论你是否感知、是否承认,它都存在。这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根本分野。 2. “为人所感知(或反映)”:指这种客观实在可以被认识,而非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它通过现象展现,可以被人的感官间接或直接(借助工具)感知,并最终被人的思维所反映和把握。这体现了可知论立场。 二、 核心内涵与丰富形态 1. 物质包含一切存在形态: · 自然界:从基本粒子到宇宙天体,从无机物到生物有机体。 · 人类社会:社会存在(如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同样是客观的物质存在形态。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超越旧唯物主义(如机械唯物主义)的关键,将唯物主义彻底贯彻到了社会历史领域(历史唯物主义)。 2. 物质是运动、变化、发展的:“物”并非僵死、静止的实体,其根本属性是运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绝对的运动和相对的静止辩证统一。 3. 物质以时间和空间为存在形式:任何物质形态的存在和运动,都必然占有一定的空间,经历一定的时间。 三、 与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关键区别 1. 不是某种具体物质形态:旧唯物主义(如古希腊哲学家或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常把“物”归结为某一种或几种具体的物质实体(如水、火、原子等)。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则是对所有具体物质形态共同本质——客观实在性——的抽象。原子本身是物质的一种形态,但即使未来科学发现原子可分,其客观实在性不变。 2. 不是僵死的实体:旧唯物主义往往把物质看作惰性的、受外力推动的。辩证唯物主义则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四、 与“意识”的关系:明确了何者为“本原” “物”是与“意识”相对立的范畴。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1. 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是物质世界(人脑这一高度发达的特殊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 2.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反作用。这是辩证法的体现,但能动性再大,也以物质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和基础。 总结而言,辩证唯物主义所“唯”之“物”: · 本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 存在形态是:永恒运动、无限多样的(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 与意识关系是:世界的本原,意识的基础和根源。 这个概念的确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奠定了坚不可摧的本体论基石,使其成为一种既坚持了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又克服了旧唯物主义机械性、直观性和历史领域唯心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它教导我们,一切认识和实践,都必须从客观存在的实际出发,遵循客观世界的固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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