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上海建桥学院-陈维发布于:2025-10-11 11:36:38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是一个高度抽象的哲学概念,是对世界上客现存在的各种事物共同本质的概括。恩格斯指出,“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列宁进步对物质概念作了全面科学的规定:“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和质的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手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 即符合客现号类的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 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核心是抓住其科学定义与实践意义,可从3个关键维度拆解: 1. 物质的本质:客观实在性 马克思主义将物质定义为“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这打破了传统将物质等同于“具体实物”(如原子、桌椅)的局限——无论是可见的山川河流,还是无形的磁场、引力,只要独立于人的意识存在且可被认知,就属于物质范畴。 2.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如人类大脑这一物质器官进化到一定阶段才产生意识),且意识的内容始终源于客观物质世界。例如,艺术创作中的“灵感”,本质是对现实生活(物质)的加工与反映,而非主观臆造。 3. 物质的存在方式:运动与时空 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不存在绝对静止的物质(如看似静止的桌子,其内部原子始终在运动);同时,所有物质运动都离不开时间和空间——植物生长需要时间周期,建筑施工需要占据具体空间,脱离时空的物质运动不存在。 简单来说,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不是让我们“只关注金钱、实物”,而是引导我们承认世界的客观性,从客观实际出发认识和改造世界,避免陷入主观唯心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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