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与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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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夏艺轩发布于:2025-05-26 11:41:27
AI生成产物能否称为作品 目前学界和法律界对此存在争议。 肯定观点认为,若AI生成产物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符合作品定义。它是创作者借助AI工具,通过输入指令融入个人创意和选择形成的表达,具有审美意义和艺术价值,如AI生成的独特绘画、诗歌等,应被视为作品。 否定观点指出,作品需作者独立创作,AI基于算法和数据生成内容,本身不具自主意识和创造性思维,其生成过程只是数据运算和规则执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创作,因此不能称为作品。 用户能否成为作者 同样存在不同看法。 支持用户成为作者的观点觉得,用户通过输入指令引导AI生成内容,指令体现了用户的创意、构思和表达,用户在生成过程中付出了智力劳动,对最终产物起决定性作用,所以可成为作者。 反对者则提出,即便用户输入指令,最终内容由AI算法和程序决定,用户对生成过程的控制有限,难以认定为完整意义上的创作行为,故不能简单认定用户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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