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是以故事的形式来展开讲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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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林君妍发布于:2025-12-02 23:00:27

严禁抄袭,若发现雷同,从第二名同学开始即会被删除该发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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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李瑜发布于:2025-12-04 16:15:37
高一开学那天,我把新买的山地车停在教学楼后巷,傍晚却只剩光秃秃的车锁。我蹲在原地急得红了眼,刚好撞见法治课的陈老师。“先跟我去保卫处。”他没多问,翻监控时指尖顿在一个穿校服的身影上——是隔壁班的阿远。 办公室里,阿远攥着衣角:“我只是想骑两圈,没想偷……”陈老师没批评,反而拿出法治课本里“侵占与盗窃的界限”那页:“你‘借’车没告诉主人,超过一定时间,性质就变了。这不是‘捡’,是越界。” 后来阿远不仅还了车,还主动在法治班会分享了这件事。 现在学校车棚旁多了块“法治小贴士”展板,阿远常去更新内容。我才明白,法治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是让我们在边界里,把“无心之失”变成“学会守规矩”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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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陈雯婕发布于:2025-12-04 16:55:07
在初中法治课上,同学们模拟庭审一起校园欺凌案。“被告人”因欺负同学被“起诉”,在陈述环节,扮演被告人的同学才明白,自己觉得的“小打小闹”,实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这让全班同学懂了校园欺凌绝非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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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陈馨发布于:2025-12-04 16:57:56
大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哦,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八旬阿婆的“泳池维权战”!希望大家可以向她学习。 84岁的张阿婆退休后酷爱游泳,2018年在健身房办卡并三次续费,工作人员从未提及“65岁以下”的年龄限制。2024年元旦,健身房以年龄为由拒绝她入池,即便会员卡仍有效期至2031年。 多次沟通无果后,张阿婆在儿女支持下起诉。法院审理发现,《体育法》明确保障老年人体育活动权利,健身房的年龄限制突破法律底线。结合阿婆身体指标正常的证据,法院判决其胜诉,还协调取消了健身房要求额外签订承诺书的不合理要求。 最终,张阿婆重返泳池,健身房也优化了设施,这场维权不仅守护了个人权益,更给行业立了法治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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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蒋诗颖发布于:2025-12-04 16:59:19
去年暑假想赚零花钱,在网上看到“高薪打字员”招聘,日入三百却要先交200元押金。我一心想赚钱,没多想就转了钱,结果对方收完钱直接拉黑了我。看着空荡荡的聊天框,我又气又急,忍不住哭了。 姐姐带我去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阿姨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财物,这是典型诈骗,还帮我报了警。很快警方锁定嫌疑人,帮我追回了押金。 这次经历让我明白,法治教育不是课本上的文字,而是生活里的指南针。现在我不仅学会辨别兼职陷阱,还常跟同学分享法律知识,懂法用法,才能让青春的路走得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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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方文欣发布于:2025-12-04 17:00:23
2024年7月,湖北刘大爷与邻居严某、蒲某发生口角拉扯,导致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因无证据证实是邻居故意伤害,未立案。刘大爷信访后,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出示证据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认可不立案理由,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刘大爷还因家庭困难获得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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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郑城嵘发布于:2025-12-04 17:16:36
2025年2月28日,主犯余华英被执行死刑。她伙同他人,在十余年间拐卖17名儿童,拆散数十个家庭,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最终判处死刑,彰显了国家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此案曾因证据问题发回重审,但司法机关没有放弃,追加起诉6起犯罪事实,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全国人大代表张红玲评价:“字字千钧,这是对受害者家庭最沉重的告慰。”余华英案告诉我们:法治的进步,不仅在于严惩罪恶,更在于永不放弃对真相的追寻。即使时间久远、取证困难,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司法就不会停止脚步。这,就是人民对正义最朴素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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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陈禹玲发布于:2025-12-04 17:46:04
大三学生小玲在外卖米饭中发现金属螺丝,当即拍摄异物特写、包装完整度及订单截图留存证据。他先联系商家沟通,商家仅同意退款拒绝额外赔偿,小玲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其有权获得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金,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算。沟通无果后,小玲向外卖平台投诉并提交完整证据,平台核实情况后迅速协调。最终,商家退还订单全款并支付一千元赔偿金,平台还表示将对该商家开展食品安全抽查。小玲凭借证据意识和法律知识理性维权,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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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黄若馨发布于:2025-12-04 18:37:45
今年初冬的长汀县中区小学暖意融融,一场贴近学生生活的法治课正为孩子们的成长注入“安全能量”。11月底,长汀县法院干警走进校园,以“远离欺凌、文明出行”为主题带来普法课。针对校园欺凌,干警用真实案例拆解肢体、语言等霸凌形式,明确其可能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后果,还提炼出“跑、喊、告、证、防”五字自救口诀,通过集体朗诵让避险技巧深入人心。谈及交通安全,干警结合事故案例解读“死亡弯月”等危险区域,讲解步行“三要”、乘车“三不要”等准则,互动讨论中筑牢安全防线。课后发放的图文普法手册,更让法治知识延伸至家庭。 从拆解欺凌危害到传授避险口诀,从解读交通风险到延伸家庭普法,这场法治课以“接地气”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学生能懂、能用的生活准则。它不仅为孩子们补上了关键的“安全一课”,更让法治意识在青春心中扎根,为他们的健康成长筑起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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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张馨怡发布于:2025-12-04 18:58:41
云南小伙小磊来南通打工时,刷到斗黄豆鸟的短视频后很感兴趣,便网购工具在芦苇荡捕捉了35只棕头鸦雀养起来赏玩。他不知道这种鸟是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保护动物,所用张网捕鸟法也被国家禁止。检察机关介入后,小磊才明白自己犯了非法狩猎罪。之后他积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又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检察机关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对他开展了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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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陈奕伶发布于:2025-12-04 19:33:49
把法治精神落地到日常行为里,才是最扎实的践行。从尊重知识产权、文明上网开始,我们既是受益者,也该是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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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罗芷怡发布于:2025-12-04 19:39:55
放假回家,快递被他人签收,经过协调,调取监控查找,依据民法典沟通,快递公司致歉赔偿,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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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程桂梅发布于:2025-12-04 19:55:38
这是来自我朋友的一个故事,是今年发生的。我那名朋友是广东工业大学大一的一名学生,她弟弟还在读六年级,可是他的弟弟在学校遭受了学校霸凌,在学校被他们的同班同宿舍的同学逼得一星期不能洗澡,每一件衣服都被画,手臂全是伤痕,她弟弟的牙膏洗发水沐浴露被他们全部挤完,我觉得最生气的是,和老师讲了之后,老师并没有管也没有及时制止,我同学的爸爸妈妈也不管,气得我同学想回去把他们打一顿,但她学过法律,她知道这样子不可以,而且是不对的,最后她没有选择以暴制暴,而是选择了陪她弟弟一起解决问题,教导他被别人欺负他应该怎么做,并把他的弟弟转了外宿,我觉得这样子挺好的,给小孩子提供了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和教育办法,而不是选择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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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毛锐淇发布于:2025-12-04 20:02:40
2018年冬天,高二学生刘洋在校门口被三名外校学生围住,强行“借”走了他新买的智能手机。报警后,由于三人均未成年且是初犯,公安机关启动了“警校联合训诫”程序。 但这次训诫很特别——民警让刘洋和三名少年坐在一起,共同观看了一段30分钟的纪录片。片中记录了另一起校园欺凌案件的完整发展过程:从最初的“借点钱花花”,到最后的持刀犯罪致人重伤。 “你们觉得,片子里这几个孩子,是从哪一步开始真正走上犯罪道路的?”民警问。 四人沉默了很久。那个抢手机的主犯低声说:“大概是...第三次得手还没被抓的时候。” 民警点点头,拿出了一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决定书》和三份不同的帮教方案。“法律会给年轻人机会,但不会给无数次机会。”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三个月后。那三名少年在完成社区服务期间,恰好遇到小学校园普法活动缺志愿者。曾经抢手机的少年站在讲台上,面对一群小学生,结结巴巴地讲述“法律的边界在哪里”。 他说:“我以前觉得,没满18岁做什么都不会有事。现在我知道了,年龄不是保护伞,它其实是法律给我们的最后改正机会。” 刘洋后来考入了法学院。他在入学作文中写道:“我曾是受害者,但那个下午我明白了——法治的意义不仅是惩罚作恶者,更是让作恶者重新理解善恶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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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钟水晶发布于:2025-12-04 21:17:37
法治课上,老师模拟“校园物品损坏赔偿”案例。同学小陈扮演“小法官”,依据《民法典》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担责”的规定,判定故意摔坏同桌文具盒的小林需由家长赔偿。课后,小陈发现自家楼下超市卖过期零食,想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拉着妈妈拍照取证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这次经历让她明白,法律不是书本里的条文,而是守护日常的“盾牌”,青春成长路上,有法同行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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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伊柯欣发布于:2025-12-04 22:36:48
法治教育益成长,青春与法"易"同行 高一陈阳为帮同学出头打架,经林警官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法》才知闯祸。后他加入法治社团,学《未成年人保护法》,遇欺凌不再冲动,而是找老师解决。他渐懂法律是青春铠甲,高考后报考法学,愿播撒法治种子,让青春在法治阳光下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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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王闵莹发布于:2025-12-05 10:24:10
被“游戏高二男生阿哲沉迷游戏,见同学小宇账号有稀有装备,竟趁午休偷用其生日密码登录转卖获利800元。小宇发现后争执扭打,双方家长因“虚拟物品是否算财产”争执不下。恰逢法治副校长王检察官进校园,她以这起未报警的纠纷为实景案例,在课堂上解读《民法典》:“合法获得的游戏装备受法律保护,私自变卖他人虚拟财产可能构成盗窃。”随后分享未成年人因同类行为留案底的真实案例,阿哲当场红了脸。课后他主动道歉赔偿,还在班级发起“网络财产保护”分享会。法治教育让他明白“虚拟空间亦有边界”,也让同学们懂得尊重他人合法财产,从根源上防范了校园隐*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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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颜妤臻发布于:2025-12-05 10:42:00
开学时学院发了一本宪法小册子,我随手塞在了书桌角落,总觉得“宪法”离我们的校园生活很远。 直到上个月,班里评选助学金,有同学质疑评选规则不透明,甚至觉得“名额给谁都是老师说了算”。辅导员知道后,把我们召集到一起,拿出那本宪法小册子翻到了公民权利章节: “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助学金评选就是这项权利的具体体现,而公平、公开是保障这项权利的前提。” 后来班委重新制定了清晰的评选标准,公示了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大家都心服口服。我也翻出了那本小册子,才发现宪法不是冰冷的条文: - 它保护我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 - 它规范校园管理的公平公正 ​ - 它甚至能解答“为什么宿舍不能随便搜查”“为什么投票选班委是应该的”这些小事 原来宪法从来都不远,它就藏在我们每一次公平的机会里,藏在每一项被尊重的权利里,是我们青春里最坚实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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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曾庆隆发布于:2025-12-05 12:21:21
晚自习结束后,我在教室整理笔记时,发现同桌小夏偷偷用手机拍我的期末复习提纲,还打算发到班级群里“共享”——可这份提纲是我花两周整理的原创内容。我当即制止,小夏却不以为意:“只是拍一下,又不犯法。” 我找到班主任说明情况,老师告诉我们:我的复习提纲属于智力成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小夏未经许可拍摄、传播的行为,侵犯了我的著作权。最终小夏删除了照片,还向我道歉。 这件事让我明白,哪怕是校园里的小事,也有法律边界。遇到类似情况,要先明确告知对方行为的违法性,保留好证据,及时向老师或家长求助,既维护自身权利,也提醒同学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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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吴聃慧发布于:2025-12-05 13:06:57
国家宪法日当天,社区门口摆起了法律咨询台。王奶奶带着房产证来咨询:“我想把房子留给孙女,怕儿女有意见。”律师笑着解释:“宪法保障公民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您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房产。” 随后律师帮王奶奶拟了合法遗嘱,还提醒她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王奶奶放心地说:“原来宪法能帮我守住家产,还能让一家人不闹矛盾!” 现场还有志愿者发放宪法手册,讲解邻里纠纷、老年人权益等常见问题。大家才发现,宪法不是遥远的法律术语,而是解决生活难题的“定心丸”,守护着每个家庭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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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段冰心发布于:2025-12-05 13:40:15
周三下午的体育课,我把平板电脑放在操场看台的书包里,下课回来发现平板不翼而飞。我慌慌张张找了半天,体育老师发现后带我去了安保室。调看监控时,看到一个同年级的男生趁人多拿走了我的书包,翻出平板后又把书包塞回了角落。 安保老师很快找到了这个男生,他低着头说:“我就是想玩玩,看完就还回去。”法治辅导员张老师过来后,拿出《刑法》给我们讲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话,就可能构成盗窃罪。哪怕只是临时拿走,没经过主人同意,也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最后男生把平板还给我,还写了检讨书,我们俩也一起在班级法治分享会上讲了这件事。这件事让我明白,哪怕是一时的贪念,也不能越过法律的边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更要守好心中的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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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金怡静发布于:2025-12-05 15:00:08

校园交易纠纷:A同学在校园群转卖“全新”错题本,B同学付款300元后,发现本子有多处笔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需如实告知商品情况,A同学属欺诈。最终A同学退款。校园交易也要守法律,知情权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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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赵岩铭发布于:2025-12-05 15:40:51
”他没多问,翻监控时指尖顿在一个穿校服的身影上——是隔壁班的阿远。 办公室里,阿远攥着衣角:“我只是想骑两圈,没想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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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赵岩铭发布于:2025-12-05 15:44:36
67岁的老刘在湖北赤壁承包土地种植油菜和蔬菜,因频繁遭受鸟类侵害导致作物受损,为减少损失,他在菜地三面架设了长约70米、高3米的“U”形粘网阵。未曾想,这一“护菜举措”在十余天后造成12只鸟类粘网死亡,其中6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只为“三有”保护动物,整体评估价值超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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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党家旺发布于:2025-12-05 16:58:02
上周末我在快餐店兼职,老板临时说当月工资扣一半当“押金”,月底再发。我愣住了,想起《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财物。 下班后我鼓起勇气问老板,他起初不以为然,我拿出手机搜出法条给他看。他沉默片刻,最终答应全额发薪。那一刻我体会到,法律不只是书本上的字,它能在关键时刻替我说话。原来只要懂法、敢用,普通打工人的权益也能被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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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吴埼镔发布于:2025-12-05 17:49:44
 大学生陈某某无证倒卖电子烟获刑案:大学生陈某某为赚取生活费,在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3年起通过网络向上家采购电子烟及烟弹加价倒卖,非法经营额达94万余元。他明知该行为违法,却因利润可观持续经营,2024年6月被警方传唤到案。2025年7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责令退缴违法所得。这个案例警示,即便初衷是赚取收入,任何行为都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终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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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庄浩婷发布于:2025-12-05 18:41:30
小区门口“康健堂”店主周某,以免费体检、送礼品、拉家常等方式获取独居老人张奶奶的信任后,伙同假冒“医学院退休专家”的临时工,虚构其血管硬化的病情,推销无正规批号、无保健功效的“独家保健品”,骗取张奶奶1.6万元。张奶奶儿子陈峰回家察觉异常,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报警。警方查明该团伙共诈骗十多位老人15万余元,案件移送法院后,周某因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涉案人员均依法受惩。事后社区联合司法所开展普法讲座,张奶奶追回钱款,深刻体会到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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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刘春雨发布于:2025-12-05 23:04:48
邬某诉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管理行政强制案 :邬某的合法房屋在“一户多宅”清理中被拆除,其2021年起诉街道办时,一、二审均以超起诉期限驳回。检察机关审查后抗诉,认为起诉期限应从街道办自认拆除主体的信访回复时起算。再审阶段法检联动协调,最终街道办安排邬某夫妇免费住养老院至善终,邬某领取了补助款并撤诉,既保障了老人权益,也避免了程序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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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林希城发布于:2025-12-06 00:41:10
案例:两种选择,两种结局——电动车充电的故事 情境描述 某高校宿舍楼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入室充电,并在楼下设置了集中充电柜。新生小王和小李购买了同款电动车。 · 小李的选择(违规): 为图方便,他总偷偷将电池带回宿舍充电,心想“只要没出事就行”。室友虽有顾虑,但碍于情面未制止。 · 小王的选择(守法): 他严格遵守规定,即便多走几步、多花一点钱,也坚持使用楼下的充电柜,并对小李进行了善意提醒。 识别出的法律与安全风险 小李的行为已违反学校消防安全规定,更重要的是,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私自将电池带入人员密集的宿舍充电,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令禁止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若引发火灾,将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则可能构成“失火罪” ,需承担刑事责任。 潜在后果的对比 1. 一周后: 小李在深夜充电时,电池突然过热冒烟,引发宿舍内恐慌。虽被及时扑灭未酿成大祸,但宿舍线路烧毁,全楼紧急疏散。小李受到学校记过处分,赔偿全部损失,并向惊慌的室友及整楼同学致歉。 2. 同一时间: 小王在充电柜充电的电池因故障触发自动保护,充电柜及时断电并报警。小王仅需联系厂家售后更换电池,个人及他人无任何损失。 核心法律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规定了公民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的义务。 ·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失火罪的法律责任。 · 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有约束力的校园规章,是法律在校园内的具体延伸。 案例启示与应对策略 此案例表明,“遵纪守法”绝非空洞的说教,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最切实的保障。 1. 守法的本质是自我保护: 规则(尤其是安全规定)是用血的教训写成的。遵守它,就是为自己设置了第一道安全防线。小王的选择看似“麻烦”,实则最大程度地规避了个人财产与法律责任风险。 2. 守法是对社群负责: 在集体生活中,个人的违法行为可能让无辜者陷入险境。小李的行为将全宿舍楼同学置于危险之中,而守法的小王则维护了公共安全。 3. 具体行动策略: · 主动学习规则: 了解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交通、消防、网络安全)及校规校纪。 · 克服侥幸心理: 切勿认为“小事无所谓”、“一次没关系”。许多悲剧都源于对规则的轻视。 · 善意提醒他人: 像小王一样,对身边的风险行为进行友善提醒,既是帮助同学,也是维护共同环境。 · 选择安全路径: 当便捷与安全冲突时,永远选择符合规定的安全路径。 结论: 小李的经历是一次“昂贵的教训”,而小王的做法则展示了何为“负责任的成熟” 。遵纪守法,不是一个被动要求,而是一个理性成年人主动选择的、最稳妥、最负责任的生活方式。它让你前行得更稳、更远,也让他人因你的存在而感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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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陈臻琛发布于:2025-12-06 00:42:15
高一开学季,晓宇因和同学小辉在篮球场上争抢激烈,发生口角后动手,小辉手臂擦伤,家长要求赔偿并报警。班主任带他们到学校的“法治教育角”,播放了一段校园欺凌的普法视频,视频中检察官讲解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打架行为的规定,以及此类行为对双方家庭和个人未来的影响。看着视频里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年因一时冲动留下案底,晓宇和小辉都认识到了错误,在老师和家长的调解下,晓宇真诚道歉并承担了医药费,两人握手言和。这次经历让晓宇明白,法律并非遥不可及,而是规范行为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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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陈金友发布于:2025-12-06 00:46:28
吴同学参加班级活动时,拍了同学小林的搞怪照片,没打招呼就发去班级群,还配了玩笑文字。小林看到后特别生气,说吴同学侵犯自己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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