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选举权是公民至关重要的政治权利,是参与国家治理与政治生活的关键途径。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多种因素,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选举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结合的方式,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再逐级选举出更高级别的人大代表。此外,国家还采取措施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同时严格落实选举法,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让选举更广泛地体现人民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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