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暨第二十批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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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体育大学-刘佳瑜发布于:2016-10-17 23:28:10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暨第二十批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至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周一)
三、申请程序
1、项目要求能够结合我院的学科方向,运用第一课堂学到的知识,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和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进行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我校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2、学生自主成立项目小组,原则上成员不超过五人,并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每个小组每年限报一项。
3、确定项目课题,提出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包括实施计划、所需经费等书面材料,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可至sus.yooc.me“易上体”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专区下载),明确指导教师(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以是在读博士生;原则上一个老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项目的可行性并撰写评定意见。
4、完整填写《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电子版由团队负责人上传至“易上体”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专区- 项目提交 处;纸质版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二级学院团总支。由团总支汇总后交至学工部办公室。
5、团委将组织专家成立本科生课外科研活动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批,并确定课题资助金额,一般为500~2000元(包含50%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指导费等)。项目审批通过后将在“易上体”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专区予以公示通知,研究启动。
四、项目管理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暨第二十批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每年受理一次,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10月份启动立项申报、11月份公示立项名单、次年3月中期检查,次年9月结题。
注意:中期检查后,院团委、教务处将从“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2017年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市级项目结项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
2、“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校级项目”经费由本科生科研基金支出,由团委统筹。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劳务费、调研费、材料费、加工费、协作费、专家咨询费等,报销按学院财务规定执行。
五、结题程序
1、自审批通过之日起,课题研究正式开始,结题时间原则上按照申请表上的完成时间为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延长至下一批次结题。结题时,填写大创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由评审委员会审定。经过努力未能达到申请书的技术指标的,应当写出技术总结和研究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结题。
3、中途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应写出情况报告,课题经费经审核后,由团委审核同意后予以撤销。
4、所有项目结题完成后,将科研成果汇总上交团委,由团委负责将有关项目材料归档。
六、过程监督
1、院团委有权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实施监督,定期检查进展情况。
2、科研小组接到检查通知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及时填写“项目进度中期检查表”,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团委。
3、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由团委通知责令修改,修改后可以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冻结经费支持,终止计划。
4、对不认真执行科研计划、经费使用不当等情况,团委有权中止课题研究。不能按时结题的,将收回所有资助经费。
七、鼓励政策
1、对通过立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的项目科研小组,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中分别记录相应分值:立项申请、中期检查通过各记4分,结题评审合格记3分、良好记5分、优秀7分。由于实行了学分制收费,不再给予任选学分奖励。
2、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和展示活动,以课题为单位分别发给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发给奖金500元、二等奖发给奖金300元,三等奖发给奖金100元。
3、学生课外科研成果在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主办期刊《体育科学》和《中国运动医学杂志》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或论文者,给予3000元/人的奖励;在其它全国性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或论文者,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在其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或论文者,给予300元/人的奖励;在校内外组织的各类学术性交流会上获得奖励者,给予200元/人的奖励;在市级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者,给予300元/人的奖励;在“挑战杯”系列竞赛中获奖的,按《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予以奖励。
请各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暨第二十批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共青团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或可至网盘下载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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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体育学院-段梦婷发布于:2016-10-26 18:07:50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申请书里指导教师那一栏是要老师填好之后提交给团委呢,还是直接提交给团委,再由团委联系指导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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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大学-刘佳瑜 2016-10-27 10:29:58

先给你的指导老师签字 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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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体育大学-吕卓发布于:2016-10-31 11:53:40

老师电子版指导老师签名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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